【多选题】
方达有限责任公司解散,全体股东担任清算人组成清算组,清算组的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是:( )
A.债权申报期间,债权人甲公司申报了债权,清算组认为甲公司的债权没有任何争议,并且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,遂对甲公司进行了清偿
B.清算期间,清算组为增加收入,将公司设备短期租赁给乙公司
C.清算组解除了与丙公司的仓库租赁合同
D.清算组留足清偿债务的财产,将其余财产分配给股东
查看答案解析
参考答案:
正在加载...
答案解析
正在加载...
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,该试题:
0%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
0%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
0%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
0%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